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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四月初下定決心要離職
去跟課長溝通過後
課長當初只留下一句話:「我現在尊重大家的想法。」
當時    我非常高興事情會這麼順利
後來我簽了離職簽,上面日期我填了4/30
被課長擋下來
理由:「因為更新基金的缺有可能以後都要回歸更新課,要等上簽確定是否可以給規劃課再說。」
那時已經四月中了
無巧不巧,剛好課長要出國一個星期,
他就叫我等他回國後再說
 
回國後已經四月二十幾號了
我想他也不可能讓我4月底走人
所以我自己又延半個月簽了5/15
沒想到他故意把我的簽壓在他桌上2-3天
完全沒批    也不找我談
 
上星期五
開課務會議
基於前人之鑑(準備要離職的人要跟大家說一些「感人肺腑」的話)
再加上我覺得以後我不在這課了
去要做什麼?  浪費時間罷了
所以我故意假借回台中之名
請半天假
 
後來,據說他已經將我的業務分出去
大家都覺得課長這行為應該是要放行了
今天,他終於把我叫去
又問我一句:妳一定要簽5/15嗎?
心裡OS:妳老娘我退讓的還不夠多嗎?已經延半個月了,還想怎樣!!!!(翻桌)
所以我沉默…
最後又只交代一句:先看看工作交接的情況如何
又把我的簽退回來了
XX的!!!
 
下一次革命
一樣簽5/15
不一樣的是
我會把工作都交接完的
等著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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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ilinl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